您所在的位置: 首頁> 新聞列表> 投資移民入籍加拿大 不再是錢的事
聯(lián)邦政府昨日公布施政報告,強調(diào)為保護加拿大國籍應有價值,將改革《入籍法》(Citizenship Act),并指改革內(nèi)容之廣泛,將是超過30年以來的第一次。專家預測,移民部有可能重啟2010年大選前已完成的《入籍法》修正草案,重大改變包括監(jiān)管入籍顧問、將入籍造假罰款提高至10萬元,以及明確定義必須在加拿大居住滿3年才能入籍等。
施政報告提到,「加拿大人了解國籍不應該只是一本被方便取得的護照」,又說「公民權(quán)是代表相互責任的一種誓言,對已在我們歷史扎根的價值,有一種共同分擔的承諾」。在有關(guān)改革聯(lián)邦投資移民計劃時,報告指出,「我們將對計劃進行改革,以致申請的投資移民,在得到加拿大給予公民資格之前,必須作出真正貢獻」。
施政報告預告《入籍法》將進行超過30年以來最廣泛改變,引起移民律師們熱議。
移民律師辛湉王(Steven Meurrens)指出,移民部在2010年大選之前,已提出C-37《入籍法》修正案,但大選后該法案一直擱置,但由前任移民部長康尼開始的修正《入籍法》的決心,聯(lián)邦政府似乎未改變過。
他提到,施政報告提到將改變《入籍法》,他認為保守黨仍將以C-37法案的內(nèi)容作為基礎(chǔ),重啟C-37法案的可能性最大。
C-37法案主要修法內(nèi)容包括:首度規(guī)管入籍顧問,規(guī)定入籍顧問必須考牌,具有合法資格才能協(xié)助入籍申請;大幅提高入籍造假的處罰,從現(xiàn)行罰款最多 1000元、入獄最多一年,提高至罰款最高可達到10萬元,入獄最多5年,罰款等于提高100倍;以及明確定義4年居住3年的定義,限制人必須在加拿大實際居住滿3年,少一天即不能申請入籍。
此外,C-37法案還對取消國籍的程序作出簡化,讓違反《入籍法》的人士,國籍易被取消。
針對何時移民部會推動修改《入籍法》,以及可能的細節(jié),移民部發(fā)言人梅納德(Kevin Menard)指出,有關(guān)《入籍法》修正案的具體內(nèi)容,移民部將在適當時機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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